• 地址: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荷花路133号济宁医学院SPF动物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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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动物屏障环境卫生与消毒管理规范

目的:保障屏障系统安全运行,维持系统洁净度,防止微生物污染

范围:适用于动物实验屏障环境的卫生、消毒操作

责任人:饲养管理人员,实验人员

内容:

1.应保持屏障系统内地面、墙壁、顶棚、室内一切设施洁净无尘,无饲料、垫料碎屑。

2.每周擦拭地面一次,每周擦拭墙壁一次,每两周擦拭顶棚一次。

3.空气消毒:每天工作结束,开启紫外线灯30min,换垫料后立即对动物房的空气进行喷雾消毒。

4.每周用灭菌消毒液擦拭饲养架、和动物房的各种器具、设施。清洗水盆,所用清扫用具以消毒液清洗后放置指定位置。

5.饲育区内各类饲育用具、物品要摆放整齐,并保持清洁,与饲育动物无关的物品不得带入或者存放在饲育区内。

6.每天工作结束,将动物房的垃圾袋扎好,经传递窗送出。

7.每日工作结束人员退出后,开启走廊、更衣室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;每次实验结束后,所用实验室须经紫外线照射30分钟;每次购入饲料、垫料及其他大批物品传递进入屏障系统后,清洁物品储藏室须经紫外线照射30分钟。

8.每日脱下的隔离衣均挂在指定位置,经紫外线照射30分钟重复使用,每周全部更换洗消一次。

9.专用消毒液:新洁尔灭(0.1%表面擦拭、浸泡),泡腾消毒片,75%酒精,定期交叉使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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